锦不语

【而我路过那江南小镇惹了你】
【鹿】


【脑洞自留地】
【转载请过问】

少年锦时 - 赵雷

【少年锦时】


离开的时候是五月,回来也恰好在五月。

凌晨四五点钟天还黑着,出了车站打车回家,天也才刚蒙蒙亮。不想这个时间点敲门惊动家人的睡眠,吴世勋便拉着行李箱在小区附近的早市逛了起来。比起早市,他也实在来的太早,各个摊位都还刚刚摆上货品,蔬菜水果带着清晨的凉意,看起来新鲜甜美。

大概到了七点多,早市慢慢热闹起来,上学的孩子结伴站在煎饼果子摊前嬉笑打闹,上班的大人提着豆浆油条彼此笑着打招呼,还有并不着急的爷爷奶奶,精心挑选着一整天的食材。

太阳早已升起,温暖了不远处那条无名的溪河,也同样烘干了吴世勋一夜赶路积攒在风衣外套上清冷的潮气。沿河的柳树借着春风送走柳絮,远看犹如飘向天空的细雪。脑海里兀自冒出“暖风熏得游人醉”的诗句,让吴世勋自己都有些诧异,离家几年,再度归来,竟真的把自己当做游人了么。

在早市吃过早饭,吴世勋这才拉着行李箱回家。

一进楼道,就遇上住在一楼的陈奶奶。

“是小鹿吗?这么早上哪去啦。”

“陈奶奶,不是……我是世勋啊。”

“哦世勋啊,什么时候回来的?哎,奶奶老了眼神不好了。不过你和小鹿越来越像啦,小时候就像,长大了更像了……”

和陈奶奶道别,走到二楼楼梯转弯处,还能听见老人家自言自语的念叨着真像。

敲开了402的门,母亲看到站在门前的他,一时竟然愣在那里。好半天才犹犹豫豫的开口:“回来了啊。”

吴世勋眯着笑眼给了母亲一个拥抱,“干嘛一脸不可置信的样子,儿子回来啦。”

母亲退休一年多了,没了从前上班时职业女性的精神头,眉眼间添了皱纹,也添了慈祥。大概是刻意忘了当初他是如何离家的,如今只顾拍着他的背,声音有些哽咽:“回来好,回来就好。”

收拾了行李,母子二人坐在沙发上聊天,吴世勋像所有归家的孩子一样认认真真回答母亲的询问,把自己离家几年的经历说给母亲听。

直到临近中午,母亲才犹豫着开口:“你去隔壁看过了么?”

得到自己否定的回答,母亲脸上的表情看不出是喜是忧,匆匆结束话题起身进厨房做饭去了。

吴世勋站在厨房门口看了一会,跟母亲打了招呼,出门抽根烟。

关了自己家的门,吴世勋便站在楼梯间里发呆。双手插进口袋里,摸到了烟盒光滑的表面。其实吴世勋烟瘾不大,哪怕在他心情最沉重的时候,也能克制住自己。但他确实是很早就学会了抽烟。中学时候,十几岁的男生凑在一起,学抽烟自然是一个必须有的项目。某天课间,同班的男生神秘兮兮的塞给他一支香烟。放学回家的路上,身边是走起路来蹦蹦跳跳的小鹿,怕口袋里的香烟掉出来被人发现,吴世勋便一直双手插在口袋里紧紧攥着,回到家才发现早已被汗水湿透,捏变了形。那是吴世勋青春岁月里的第一支香烟,没有呛鼻的烟草味,却满是小鹿身上清爽的香味。明明都是不会用什么香水和护肤品的中学男生,可吴世勋就是断定,小鹿身上有香味。

小鹿,就是那个让陈奶奶认错的人,让母亲有所避讳的隔壁家的孩子。

也是吴世勋少年时的爱人。

 

少年时,是个听起来就很美的词汇。

那时候吴世勋的家乡还只是一座城市之下附属的小县城,街道上从早到晚也看不见许多车辆,家长都放心孩子们三五成群的四处跑着去玩。街道两边只有售卖日常用品的商店,和炒着家常菜的小餐馆,甚至连进城的公交车,一天也只有一班。与如今奢侈品店、咖啡馆随处可见,交通便利的发达景象相去甚远。

可那却是吴世勋最美好的少年时,和小鹿一起度过的少年时。

两人从小便在一起玩耍,除了一起上学放学做作业,恨不得吃饭睡觉都黏在一起。于是有时作业做得晚了,便经常留宿在对方家里。好在也是对门的邻居,两家的家长也没什么不放心的。

小鹿喜欢在洗刷后睡觉前趴在床上听收音机或者看漫画书,吴世勋兴趣不是很大,但小鹿总会执着跟着收音机里的歌唱很久,又或者转述漫画书里的情节,讲到精彩处恨不得手脚并用在床上表演起来。一双脚把床上的被褥踩得乱七八糟,还曾经失足掉下床去过。后来吴世勋就不看他表演了,并且自己睡在外面挡着。没了观众,小鹿也懒得表演,但依旧一个人趴在床内侧津津有味的看。于是,时常是吴世勋睡了一觉醒过来,小鹿就趴在自己身边,枕着漫画书睡着。帮他翻过身去,借着月光能看见他脸上印出红红的印子,偶尔还有口水的痕迹。却让吴世勋轻而易举的在心里翻过一页诗文,就读作:小山重叠金明灭,鬓云欲度香腮雪。

吴世勋家的小区是老小区,从他记事起就一直住在这里,楼房最高也只有四层。小时候绕着自家楼房疯跑玩耍,经常被满墙的爬墙虎蹭的一身灰,然后免不了被母亲数落一番。

可是一扭头看见同样满身满脸都是灰尘的小鹿,吴世勋又会顷刻笑开,妄图去捏小鹿的脸,然后被他一手拍开,两个人紧接着又笑又闹的跑走。母亲也只有无奈的叹气。

除了那一片爬墙虎,楼后的花坛里还有不知道是谁种下的柿子树,秋天一到就像挂了满树橘红色的小灯笼,在秋阳的下熠熠发光。小鹿想吃,便总是缠着吴世勋摘。两个人躲在花坛深处树荫里,吴世勋一个一个尝过,甜得很的才递给小鹿吃。可小鹿难免还是会咬到柿子皮,嘴角沾着果肉,涩的整个小脸皱成一团。

吴世勋凑过去舔掉小鹿嘴角的果肉,又迫不及待一般咬着吻上小鹿的嘴唇。柿子瓣被唇舌揉烂,汁水流下来沾湿了两人的校服白衬衫。

小鹿喘着气看着吴世勋,眼神里的慌乱和惊讶长久的印在吴世勋心里。

吴世勋说:“我这个是甜的给你吃。”

 

指间一烫,吴世勋骤然从回忆里回过神来,方才点起的香烟还没来得及抽,便已烧到了尾端。急忙丢掉,踩灭。

“是……吴世勋吗?”

有人从楼下上楼来,仰着头看着他。有些逆光的方向,吴世勋眯了眯眼睛才辨别出那人的身份。

“嗯,是我。”

“啊你真的回来啦!刚才我遇到陈奶奶,听他说你回来了我还不信呢。”那人三两步跑上来,站在吴世勋面前,拍着他的肩膀,笑容一如从前。

“嗯,我回来了。”吴世勋抬手覆在对方的衣袖上,同样回以笑容,“回来参加你的婚礼。”

“哈哈,我就说嘛。我结婚你肯定会回来的。”对方完全沉浸在旧友重逢的愉快氛围里,顺势揽着他的肩膀给了一个结结实实的拥抱。

“小鹿。”

“嗯?”

从吴世勋肩头传来的声音有点闷闷的。

“新婚快乐。”

“谢啦~嘿嘿……”

 

吴世勋的心思终究没能说给小鹿听,却先被自己的母亲从日记本里知道的清清楚楚。

高考之后,吴世勋便报了外地的大学一去不回,不和任何人联系,包括他的父母,包括小鹿。

 

你终究是我少年时,不曾点燃的第一支香烟。

 

 

END

 


PS:万万没想到我又写勋鹿了。

或许这篇应该叫做,尝试一下戛然而止的感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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